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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税务宝典产品组 发布时间:2009/6/10 阅读:270

 

循序渐进开征物业税

来源: 中国税务报

  中国政府网5月25日公布的《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》指出,要“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,研究开征物业税”。

  虽然前面加了“研究”二字,但是,多数人和社会舆论都认为今年将要开征物业税。笔者认为,无论今年是否开征,亦无论如何征收,开征物业税都是大势所趋。从已经开征了物业税的美国、日本以及欧洲国家的实践看,物业税对于国家财力的贡献和调控住房市场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但是,开征物业税,必须权衡好几个因素。

  首先是时机是否适当。当前,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,受危机影响中国经济正在缓慢复苏中挣扎。税收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,在此时应该减轻而不是加重,这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应有之意。房地产市场的高房价虽还是主要问题,但是,去年以来确实出现了交易量萎缩、存量房大量增加的情况。此时的高房价是开发商死扛着的,而不是由真实的供求关系决定的。特别是在全国“保增长”的大前提下,对任何行业增加税收都会对经济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,更何况对经济增长具有一定贡献率的房地产行业。因此,如何把握开征时机,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。

  其次是普通百姓的负担是否会增加。如果确实今年开征,那必须明确征收的目的,必须以不增加普通百姓的负担为原则。开征物业税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增加一点财政收入,更主要的目的应该是增加炒房者的成本,抑制住房市场中的过度投机行为,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。因此,物业税这剂药必须让“有病的人”服下,即炒房者服下,而不能让“没病的人”———自住房和改善住房条件的普通百姓吞下。要达到这一目的,就必须坚持“谁有病谁吃药”的原则。这样才能既抑制炒房等过度投机行为,又增加国家财政收入,而且不会加重普通百姓的居住成本,从而达到“一举三得”的效果。

  再其次是基础性工作是否做好。一是充分评估征税成本。我国是税收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,但也是全球税收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。有数据显示,按1992年的年报统计,美国的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总额的0.58%,日本为1.13%,而据有关专家估算,中国这一指标近年来已接近8%。二是摸清每个人的房产情况。这就必须在开征物业税前,充分调研。三是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。据悉,去年财政部曾与多个省市商讨实行物业税征收,但均遭拒绝。地方政府主要是担心对吸引外来投资产生冲击,同时影响地方短期财政收入和GDP的增长。四是研究如何对农民的大量物业征税。

  因此,开征物业税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,应该循序渐进。可以考虑先将拥有城市两套以上住房(不包括两套)的业主作为物业税的纳税人,以抑制炒房等投机行为。对已经完工,但在一定时间内尚不出售的商品房也要开征,以打击开发商大量囤房的行为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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